2005年4月2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企业只办几天骗钱到手就跑
汪未四

  由衢州柯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张发新、张发占、朱月亮、徐文化因犯合同诈骗罪,日前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和7年不等。
  张发新、张发占是河北省农民,朱月亮和徐文化系河南省农民。去年9月,经预谋,张发新先后纠集了张发占、朱月亮、徐文化等人窜至衢州,以招商生产文化石方式实施诈骗。9月18日,张发新在市区建新路上租好了办公用房。经分工,张发新化名“张洪民”注册了衢州市十合建材销售部,负责签订合同、收取货款;张发占、朱月亮、徐文化也各自以化名负责联系广告、采购原料、接待客户等。他们以销售部名义在媒体上发布招商合作广告,致使多名客户前来签订合同。10月1日至10月16日,张发新等4人以免费提供技术、设备加工文化石,高价回收产品为诱饵,骗取多名客户订金、原料款近20万元,后携款逃离衢州。10月29日,他们在江苏昆山准备再次实施诈骗时被抓获。